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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指挥情报中心东侧住宅项目(2019G02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初步调查)公示

文章分类:项目公示人气:527 次访问发表时间:2022-06-10

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并完成了《公安指挥情报中心东侧住宅项目(2019G02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初步调查)》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现向公众公示公安指挥情报中心东侧住宅项目(2019G02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初步调查)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1-86390107
二、工作概况
本次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于2022年3月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包括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及现场快筛、钻孔采样及实验室分析。
(1)调查范围
公安指挥情报中心东侧住宅项目(2019G028)用地位于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南侧、祥湖路西北侧,地块中心坐标119.703997E,25.487800N,总面积24292平方米。该地块早先为平潭县盐场(火烧港盐场),目前地块已进行合围,地块内无任何外来固废,长满杂草,基本保持原貌,处于闲置状态。
(2)场地描述
根据现场踏勘显示,该地块四周设置铁皮围挡,地块内长满杂草及灌木。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暂未发现污染痕迹。
(3)土壤采样检测工作
根据检测报告分析:
①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汞、镍、石油烃(C10-C40)、锌、氟化物均有检出,检出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锌及氟化物检出值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标准。
②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铅及总铬有部分检出,其中铅检出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检出率为64%;总铬检出值低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标准,检出率为86%。
③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8.37-8.81,与对照点pH值8.43数值差距不大。
④土壤样品中,六价铬、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二氯甲烷、四氯乙烯、苯胺、2-氯酚、硝基苯、二苯并(a,h)蒽、氯乙烯、1,1-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氯仿、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苯、1,1,2-三氯乙烷、氯苯、1,1,1,2-四氯乙烷、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4-二氯苯、1,2-二氯苯、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等检测因子均低于检出限。
(4)地下水采样检测工作
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项目区域内pH值范围为7.2-7.3,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Ⅰ~Ⅲ类标准;项目区域内的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锌、钠、铜、铝、耗氧量、氨氮、钠、镉、砷、铅、镍、硼、钡、氟化物检测指标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区域内的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六价铬、汞、碘化物均低于检出限;区域内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达到《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中第一类用地相关标准;故本次场地调查评估认为本项目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一般不需要进行场地风险评估。
(5)结论
公安指挥情报中心东侧住宅项目(2019G028)用地位于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南侧、祥湖路西北侧,根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流程号:Z3510002019021661),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零售商业用地(B1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4292平方米。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对该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①该地块内历史为滩涂盐场,主要进行海水晾晒制盐,目前地块已完成填海造陆工作;
②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迹象;
③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④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部分区域土壤散发异常气味,未存在有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⑤地块周边多为住宅小区、公园、办公区及学校,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⑥相关检测指标的污染物含量符合相关标准。
通过对地块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开展调查访问,并在对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踏勘、污染识别分析,根据污染识别的结果,对场地土壤、地下水进行布点采样分析工作。根据分析测试结果,土壤、地下水中的各项检测指标未超出标准限值,该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
本次调查采用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现场采样检测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其中锌、铬、氟化物含量不超过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相关标准,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