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榕机械年产非标压力容器2700项目(分阶段)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18年12月26日,福州新榕机械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福州新榕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年产非标压力容器2700吨项目(分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闽侯县青口镇宏二村、宏三村。项目建成后总用地面积达22.6亩,年产非标压力容器2700吨,建设性质为新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有三栋厂房、配套环保设施以及办公楼。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一期于1992年开始开工建设,于2001年7月由福建省环境保护总公司完成补充环评报告,闽侯县环保局于2001年7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但是由于当时没有喷漆工艺,故没有上喷漆废气处理设备。扩征用地项目于2013年9月由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环评报告,并于2013年9 月30日取得闽侯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扩征用地项目于2015年3月开始动工,2016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一期未配套的喷漆废气处理设备于2018年9月17日开始动工建设,2018年10月17日完成,建设于2018年10月20日开始调试运行。本项目已于2016年12月申领了排污证,排污证证书编号为侯环〔2016〕证第264号,且项目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或者违法处罚等情况。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30万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6.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是对福州新榕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年产非标压力容器2700吨项目进行分阶段验收,目前实际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非标压力容器80吨。验收范围与内容和环评及审批决定的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压气密性试验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会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组装焊接工序采用无烟焊丝,没有废气产生,因此废气主要为喷漆工序的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主要采用水帘喷淋、活性碳吸、UV光催化等工艺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采用车间墙体隔声、设备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少量的边角料,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固体废物。其中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边角料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的单位处置。
(五)辐射
本项目不对辐射进行验收。已经单独委托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验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水压气密性试验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会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管网,由于化粪池处理设施进口不具备监测采样条件,所以只测出口污染物浓度,因此不进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分析。
2.废气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11.19日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对的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处理率分别为88.0%、77.3%和76.6%;11.20日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对的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处理率分别为87.9%、77.7%和76.6%。
- 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排放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项目采用厂房隔音降噪效果可行,因未设置噪声治理设施,所以不进行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分析。
-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及员工生活垃圾。无设置处理设施,所以不进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分析。
- 污染物排放情况
- 废水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
pH值:实测值在7.13~7.20范围内;
悬浮物:实测值在30mg/L~36mg/L范围内,平均值为33mg/L;
COD:实测值在102mg/L~110mg/L范围内,平均值为106mg/L;
BOD5:实测值在51.2mg/L~54.7mg/L范围内,平均值为52.7mg/L;
氨氮:实测值在7.11mg/L~7.92mg/L范围内,平均值为7.52mg/L;
动植物油:实测值在0.34mg/L~0.39mg/L范围内,平均值为106mg/L;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 废气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
11月19日: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380mg/m3,苯的最大浓度值为6.3×10-3mg/m3,甲苯的最大浓度值为8.7×10-3mg/m3, 二甲苯的最大浓度值为7.4×10-3mg/m3;11月20日: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值为0.383mg/m3,苯的最大浓度值为6.3×10-3mg/m3,甲苯的最大浓度值为8.8×10-3mg/m3, 二甲苯的最大浓度值为7.5×10-3mg/m3。
11月19日:处理设施出口苯的最大浓度值为0.3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38×10-3kg/h;甲苯的最大浓度值为4.8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15×10-2kg/h; 二甲苯的最大浓度值为4.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55×10-2kg/h;11月20日:处理设施出口苯的最大浓度值为0.36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38×10-3kg/h;甲苯的最大浓度值为4.9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30×10-2kg/h;二甲苯的最大浓度值为4.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69×10-2kg/h
本项目排气筒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达到批复要求。
- 噪声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达到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福州新榕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年产非标压力容器2700吨项目(分阶段)基本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限值要求,验收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项目(分阶段)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项目整改要求
- 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场的建设及标识,规范排污口建设;
- 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杜绝夜间施工;
- 加强对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以保证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使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补充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 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部分,补充水平衡图、管网图等图件以及各种附件;
- 验收检查组和代表提出的其他整改要求。
相关资讯
同类文章排行
最新资讯文章
- 三江口出让地块十三(项目编号2021GZHX0013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生产发电机、组装发电机组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连江济雅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福州胜达石材有限公司厂房及综合楼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 福州百露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年糕5.2万个、粽子10万个、面条15万公斤、白粿16万公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宁德市医院迁建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福州宏玮工业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福鼎市丰茂金属有限公司 门把及门锁面板抛光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福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联系我们
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客服联系:0591-86390107
厦门客服联系:18950388221
泉州客服联系:18950388221
漳州客服联系:18065006289
龙岩客服联系:18065006289
莆田客服联系:18950388221
三明客服联系:18065006289
南平客服联系:18065006289
宁德客服联系:18050178651
在线客服 Q Q:3316178070
官方网址:www.fjzkj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