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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江阴港城共享区纵五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文章分类:项目公示人气:14 次访问发表时间:2024-08-08

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福州江阴港城共享区纵五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州江阴港城共享区纵五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清市新厝镇,由南向北而行,项目起点接现状新江公路,终点接纬六路(在建)交叉口,路线总长1479.43米,宽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管线综合、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其中燃气工程仅考虑预留管位。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91-8596626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声环境现状良好。
项目沿线最近的水体主要为兴化湾西港及排洪渠,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公报的公示》数据,2023年附近海域水质处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二类和第四类之间,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点位的SO2、NO2、PM10、CO浓度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且其中的SO2、NO2可符合一级标准,说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地处城区,工程为道路建设,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源有汽车运输、装卸等,主要是来自施工期间材料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在受风力的作用下均会产生TSP;另外,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措施如下:
1.施工时间合理安排,适当洒水抑尘。
2.回填土方放场加强管理,土方表面压实、喷水、覆盖等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3.运输车量配置防洒装备加蓬加盖,装卸前冲洗,转载不宜过满并控制车速。
4.易产生扬尘的污染物料堆场,合理安排堆放位置,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必要时加盖蓬布。
5.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②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本项目预测结果,本拟建道路在近期、中期和远期对沿线各敏感点的大气污染影响较小。随着环保部门对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工作的不断深入,车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还会减少。
(2)水环境:
①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附近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收集后直接排入城市市政污水处理系统中,不会形成集中的施工生活污水排放,不会对水体造成较大影响。项目施工期间,设置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通过处理后洒水抑尘、浇洒路面。
②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沿线所涉及的水体为兴化湾西港及排洪渠。从沿线规划水系的使用功能来看,道路建成后营运期道路表面径流对周围水域新增贡献量小,不会改变现有水质类别及使用功能。
(3)声环境:
①施工期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由于线性工程施工设备距场界距离小,施工场界噪声较大对临时施工沿线的盘升新港花园、双屿村、界下村等将产生不同程度的扰民问题。
在经过措施处理能够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公告居民,根据实际情况,在敏感点附近路段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以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
3.强噪声施工机械(装载机、振捣器等)午间(12:00-14:30)、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如需连续高噪声作业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
4.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
5.轮换操作筑路机械,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操作时工人应戴耳罩和头盔。
②运营期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项目位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评价区域现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其中附近居民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同时参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项目建成通车后,当临街建筑低于三层楼时,道路红线外35m以内区域、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至边界线的区域执行4a类标准,其他居民区区域执行2类标准。
根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可知:4a类标准区域: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均在红线处可达标;夜间近期、中期、远期分别在在距道路中心线23m、30m、35m处可达标。
3类标准区域: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在红线处可达标;夜间近期、中期、远期分别在在距道路中心线23m、30m、35m处可达标。
2类标准区域: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分别在红线18.5m、27m、27.5m处可达标;夜间近期、中期、远期夜间分别在在距道路中心线65m、98m、100.5m处可达标。
(4)生态
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使沿线绿地减少,植被覆盖率降低,路基挖填破坏原地形地貌和植被,同时也破坏土壤结构和肥力。因此,工程活动对沿线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本报告针对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施工期:
1.项目区内树木移植按照《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移植。
2.合理安排工序,分段分幅施工。
营运期:
1.完成道路红线范围内可绿化的地方的植树种草工作,并在营运期进行维护。
2.植树用材必须经过植物检疫、避免从区域以外引入病虫害。
3.如遇雨季,对出现水土流失的地方有及时处理,防止侵蚀的扩大。

五、总结论
福州江阴港城共享区纵五路道路工程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选线符合福州市江阴港城经济区总体规划要求,同时也符合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选址选线合理。
项目建设将会对沿线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以及沿线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减缓和保护措施,确保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综上,项目路线布设较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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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e7%a6%8f%e5%b7%9e%e6%b1%9f%e9%98%b4%e6%b8%af%e5%9f%8e%e5%85%b1%e4%ba%ab%e5%8c%ba%e7%ba%b5%e4%ba%94%e8%b7%af%e9%81%93%e8%b7%af%e5%b7%a5%e7%a8%8b-%e5%85%ac%e7%a4%ba%e7%a8%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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