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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服务及军民融合项目(三期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文章分类:项目公示人气:429 次访问发表时间:2023-02-23

我司已基本完成《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服务及军民融合项目(三期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服务及军民融合项目(三期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街道武夷高新技术园区童子山东侧片区05-C-16地块,年产24万套电池托盘、4万套城市配送厢体、1800台冷链物流车和200台军用方舱。根据环评及现场勘察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委托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铝合金车厢和挂车拉动式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21年7月12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工程总投资25820万元,环保投资4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服务及军民融合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越
三、监测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1-86390107
四、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放赤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同时同时本项目实际未建设雨淋房,淋雨工序实际依托老厂区雨淋试验区,废水经雨淋试验区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该工序。
(二)废气
根据现场勘察,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采用电加热烘干炉,不涉及天然气燃烧,无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和排放。
本项目大气污染产生工序主要为PVC抗石击涂料喷涂及烘干有机废气、焊接废气及套筒/水冷板涂密封胶、固化有机废气。
(1)PVC抗石击涂料喷涂及烘干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引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焊接废气:弧焊房自带颗粒物收集设备,并在车间内设置焊烟净化器,尾气无组织排放;
(3)套筒/水冷板涂密封胶、固化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来自生产设备的噪声。项目布局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选用了低噪声生产设备,设备安装了减振垫;并且定期检查、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升高。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铝边角料等:产生量约800t/a,经收集后返回南铝熔铸工序使用;
②废钢边角料:产生量约20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③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5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④集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约1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产生量约2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之后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②含油废抹布:产生量约0.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之后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③废乳化液(浓缩液):产生量约5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之后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④含油废桶:产生量约0.4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之后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⑤PVC抗石击涂料桶:产生量约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之后交由原厂家回收。
⑥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过程产生废活性炭,由于企业目前运行时间较短,暂未产生,待后期产生后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之后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0t/a,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验收监测结果
(一)噪声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表4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三)废水
根据现场调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六、总结论
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服务及军民融合项目(三期工程)能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基本达到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